集團公司是為了一定的目的組織起來共同行動的團體公司,是指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以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共同組成的企業法人聯合體。一般意義上的集團公司,是指擁有眾多生產、經營機構的大型公司。它一般都經營著規模龐大的資產,管轄著眾多的生產經營單位,并且在許多其他企業中擁有自己的權益。
1、可樹立企業實力強大的形象
2、便于融資重組以及上市
3、提高銀行授信額度
第一步:首先確定哪家公司為母公司(注:母公司必須為當地本地企業),如果沒有現成的公司就需要另外申請;
第二步:確定3家子公司,如果有現成的就需要把確定好的母公司控股這3家子公司51%以上,如果沒有現成的就需要同上注冊母公司的步驟一樣,需要提供以上全部資料(注,新注冊子公司的話也是需要母公司控股子公司51%以上);
第三步:注冊提交集團公司(注:集團公司的名稱是根據母公司來命名的;
第四步:現場提交申請資料;
第五步:出集團登記證;
第六步:刻集團公章;
集團公司注冊的受理審核時限:申請辦理集團設立、變更、注銷登記和備案,凡文件、證件齊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受理后1個工作日完成核準或核駁手續。登記管轄、企業集團登記統一由市工商局負責。
1、集團公司董事長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公司章程
4、集團章程
5、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表》
6、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企業法人需加蓋發證機關印章)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7、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9、企業名稱預行核準通知書
10、公司住所證明,也就是租賃合同以及產權證復印件
11、成員企業加入集團的協議